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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石家庄第二批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30 阅读量:1802
各相关单位: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方案》(附件1)、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第二批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条件(附件2),为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进我校“一个专业对接一个河北省知名企业”行动深入开展,学校决定积极组织选派石家庄市科技特派员,现将有关条件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选派范围
选派“在校研究生科技特派员”、“个人科技特派员”和“团队科技特派员”。派驻企业原则上为规上企业,每个团队科技特派员由3-5名成员组成,服务5家以上企业。
2.选派条件
1)各单位要加强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组织管理,每名在校研究生科技特派员需要有一名指导教师辅助,一名指导教师可以辅助1-3名研究生特派员,指导教师需承担过科技特派员工作或承担过校企合作科研项目。
2)研究生特派员从二年级以上中选拔,须经研究生导师同意。
3)依据我校现有“一个专业对接一个企业”和其他石家庄市域内校企合作情况,各单位按照领域或行业组成科技特派员团队,与石家庄市属企业共同开展产学研合作。
4)被列入省级科技特派员的,不重复加入市级个人科技特派员的选派。
二、工作职能
1.在校研究生科技特派员按照相关条件开展工作。选派的研究生可以结合所学专业和论文撰写方向选择派驻企业,在服务企业的同时,有效全部研究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2.团队科技特派员不局限于某一个县或企业,由针对某一行业的不同研究领域的专家组成。
三、选派程序
1.各单位本着个人自愿的原则推荐,填写《2022年第二批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推荐汇总表》、《2022年第二批市级团队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报科技处备案。
2.在校研究生和科技人员担任科技特派员、组成团队科技特派员,须在石家庄市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备案,我校将依据汇总表信息在系统审核。
3.备案的科技特派员与企业对接,签订三方协议,上传至石家庄市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
4.市科技局根据企业需求和工作安排,确定第二批市级科技特派员人员名单和派驻单位。
四、时间条件
1.各单位于10月15日之前报送《2022年第二批市级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2022年第二批市级团队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4)至kjch@stdu.edu.cn邮箱。
2.我校与科技特派员、派驻单位签订《石家庄市科技特派员派驻服务三方协议书》(附件5,加盖骑缝章),并于10月20日24时之前上传至石家庄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 http://121.28.76.26:8088 )。三方协议书服务时限的截止日一般为下一年度的12月底。
联系人:董香兰 赵雅坤 36049
科技处 教务处 研究生学院
2022年9月30日
附件【1.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方案.pdf】
附件【2.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第二批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3.2022年第二批市级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4.2022年第二批市级团队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docx.docx】
附件【5.石家庄市科技特派员派驻服务三方服务协议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