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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河北省工程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4   阅读量:1160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对《河北省工程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充分激发技术经纪专业人员活力,进一步促进我省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建设稳定专业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根据科技部《“十四五”技术要素市场专项规划》(国科发区〔2022〕26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等条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省科技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起草了《河北省工程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建议反馈意见:

联系人:宋翔宇

联系电话:87939706

电子邮箱:jzzx@stdu.edu.cn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

附件:

河北省工程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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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4月24日